1 月 8 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下發了《關于加強醫療損害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旨在加強醫療損害鑒定管理工作,妥善化解醫療糾紛,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,發揮高質量鑒定意見對提升醫療安全水平的積極作用,對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——
《關于加強醫療損害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原文
國衛醫函〔2021〕1?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,中華醫學會:
國家衛生健康委
2021 年 1 月 6 日
《關于加強醫療損害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解讀
科學管理醫療損害鑒定,是依法解決醫療糾紛的重要手段。對醫療行為科學、公正的評判,在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、促進醫學發展等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明確了科學、公正、同行評議等鑒定原則,并對鑒定制度進行了原則性規定。為指導醫學會落實《條例》,持續推進醫療損害鑒定工作制度化、專業化,發揮高質量鑒定意見對提升醫療安全水平的積極作用,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《關于加強醫療損害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明確工作要求:一是醫學會應當依法開展醫療損害鑒定,并做好質量控制工作;二是為更好地組織專家服務鑒定工作,保障鑒定工作高水平運行,醫學會應當結合工作需要建立專家庫,醫療機構應予支持;三是醫學會、醫療機構應當認真梳理分析鑒定反映的問題,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安全。
【來源】健康中國行動
【全文轉載及整理】康宇醫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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